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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商标买卖的相关原则

作者:协庆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10-28 08:43:20

2018年上半年我国商标转让申请量358.6万件;今年6月,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3142.8万件,累计注册量1939.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680.7万件,平均每6个市场主体就拥有一个有效商标。惊人的数据背后是市场主体的突飞猛涨,商标注册越来越不容易,如何才能更好的注册商标、保护商标呢?

商标名称一定要检索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商标名的检索,确定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率先进行了注册。而且,商标是否构成近似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判断。名字的检索可以说是商标申请的前提。注册申请一定要趁早申请注册要趁早,因为商标的资源有限,早一天注册就能增加注册的成功几率,避免盲审的撞车现象。

组合商标建议分开注册我国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的商标是单一要素,有的是组合申请,我国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所以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跨类别注册进行保护商标是分45个类别,根据产品的性质,涉及到的类别很多时候不是单一的。

比如餐饮行业,就会涉及到29类食品类,30类调味品、糕点类,35类广告推广,40类食品加工类,43类餐馆、饭店类等。所以跨类别保护是很有必要的。商标注册证不是终点取得商标的注册证也不是万事大吉,商标的监管、维护都是不能忽视的。比如商标是否被他人侵权,商标是否到期,商标的管理和商标权的获取同样重要。

在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众所周知的案例就要数,五粮液集团为保护品牌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一粮液、二粮液等数字粮液商标。其中,三粮液商标却因与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旗下定军山三粮液商标近似而遭异议。五粮液集团历经异议复审、诉讼,却仍憾失三粮液。不仅是五粮液公司,许多企业也投入巨大精力注册了一系列的所谓防御商标。

究竟,企业建立的这道商标防火墙是否真的防火?尽管注册防御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几乎没有使用的可能,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将被依法撤销,也就是说,即使五粮液集团的数字粮液商标成功注册,如果三年内没有使用,也很有可能被撤销,即一般说的撤三。但是三年内如果仅仅使用了一下,使用不多,所以一般保护性的商标转让,很少有被撤销的。撤三申请的举证救济。

当商标利害关系人提出撤三申请,企业如何抗辩?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材料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证据的保存,这些证据包括付款凭证、送货单据、广告宣传资料以及研发、生产、销售等合同或协议。

另外,由于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必须提供在中国使用的证据,且证据发生的时间必须控制在撤销申请提出之日的前三年内,超前或延后均非有效证据。商标是有限资源,闲置浪费不利于商标管理,甚至延缓企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企业无意自主开发,也可将商标尤其是指定商品(服务)与主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的防御商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撤三造成的注册成本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盘活僵尸商标,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率。

把握时机,有谋划注册防御商标。除了保护企业的既有权益,注册防御性商标还是企业未来多元化发展和品牌扩张的伏笔。罗汉文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实施,构建防御网络,如企业可以从商品(服务)相关度高的类别向相关度低的类别逐步注册,也可以从国内向国外扩张注册。另外,把握时机对相同商标进行重复注册也是对抗撤三的方法之一,当某个商标被撤三,撤三审理还没完成,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或已进入了公告阶段。

这样,即使老的防御商标被撤销,也无损企业的防御能力。商标注册企业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有些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注册,因此,商标构成要素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否则商标可能因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注册失败;即使注册成功,不具有显著性或显著性弱的防御商标也不能对主商标起到保护作用。此外,企业还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地址发生变更,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不然可能造成接收不到商标局通知,进而错失答辩机会的后果。

自从商标新法施行以来,商标局内部也进行了审查机构调整,这一批新的审查员在审查案件时更为严苛,商标驳回的几率也逐渐提高。很多商标申请人感叹注册商标太难了,往往花费近1年的时间等来的结果却是驳回,这样的局面让人情何以堪呀。难归难,不过总有一些小技巧可以降低风险。今天标局小编就和大家来探讨一下“商标转让方式的选择”这一小技巧:

1、拆分注册——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和图形分开审查,如一个商标包含文字和图形两个要素,如果在这个商标申请之前,有一个商标与文字部分很近似,商标局就会判定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驳回整个商标。

所以,拆分注册可以有效因组合商标当中其中一种要素具有较大驳回风险时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的情形,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另一种要素取得商标权。

②拆分注册还可在使用时组合使用,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注册成本比组合注册成本高。

2、组合注册——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虽然是文字和图形要素要分开审查,但是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审查员依然需要考虑各个要素组合在一起时整体的视觉效果是否近似,是否易造成混淆误认。

所以当组合商标当中单个要素与其他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可左可右时,如果添加了另外一种要素进去,商标整体就与其他商标形成较大区别,被判为近似而被驳回的风险降低;而且即使被驳回,通过驳回复审也易取得成功,从而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组合注册就固定了商标的使用形式,使用时不可随意变动商标的排列形式,各要素比例大小等。

③组合注册成本最低。

3、拆分注册+组合注册——优势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势可以同时达到,劣势在于申请商标的成本增加:

①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通过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加组合注册成本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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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情形,商标作为一个企业公司的无形资产,在通常的大部分情况之下都企业公司是不会出现商标转让的情况。那么商标转让的情形是怎样的?

1、商标拥有公司不再经营,需要将已有商标兑换成现实利益的情况下,会将其商标进行转让;

2、商标拥有公司因为没有使用的需求,被暂时闲置的情况下,可将商标进行转让获取现实利益;

3、商标拥有公司被其他公司出高价购买现有商标,公司可将商标进行转让获取大量经济利益;

4、商标拥有公司因为企业合并或煎饼或改制的情况,公司可将商标进行转让;

5、商标拥有公司因为司法机关的判决导致商标转让;

6、其他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商标转让,另外需要注意商标转让时需要将旗下所有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已经申请的商标但为获批的也可以申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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