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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买卖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协庆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10-25 08:33:45

相信大家都有遇到过,我们该怎么办呢?很多人会放弃后续处理措施,认为专利驳回了,就没救了。其实我们还是能采用一些方式,从中获得驳回专利的价值的,专利申请代理顾问认为,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从驳回专利中获得更多价值!

1、申请专利驳回复审:在驳回决定上面,都写着可以进行专利复审的提示。这是专利申请在专利驳回后,避免错审、给予的救济机会。对于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还能挽救的专利,或者认为审查有误,可以申请专利驳回复审。在申请驳回复审前,则需要根据驳回决定仔细研究对比,如有必要,则可以申请复审的。通过专利复审获得专利授权的案例也有不少,但因为专利复审本身属于专利服务后续工作,也就是说,需要另外提供服务,因此,必然涉及到金钱和时间,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或者经过分析对比后,认为复审授权性不高,就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一些人往往觉得自己的产品或者创意很不错,结果被专利局下发了审查意见、经过答复后,被驳回了。其原因,往往多方面的,如果在技术层面,确实符合三性要求,小编是建议复审的;但如果,确实有些勉强,或者是自我感觉良好,但被当头一棒,确实驳回理由充分,点到了当初没有考虑周全的地方,在做复审,就没有大多意义了。

2、分析驳回原因重新整改每一个专利申请,每一份专利申请,都离不开创造者辛苦的劳动,特别是,离不开发明人的辛苦付出,特别是有实际产品和创意的专利,其付出往往较多。抛开垃圾专利申请不说,对于具有实际价值的专利申请,其背后往往包含着发明人、申请人以及代理人的诸多心血,一旦专利被驳回了,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随着审查机制的完善,一些专利驳回,其背后也是有不断提升的审查要求和标准,特别是,随着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加,难免出现一些当初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因此,不妨通过驳回决定看看,是否在哪里还没有考虑齐全。比如,如果是缺乏新颖性,被下了对比文件,不妨多看看对比文件,找找自己专利与对方差异性,并用于产品或者设计上的改进,特别是实用新型专利,因为自己的申请没有公开,而即使驳回了,通过对比文件的对比,是有办法改进进行现有产品规避的。所以驳回决定不是驳回完事,而是能针对性学习的样本或者范例,对改进产品设计或者提高专利撰写水平都大有帮助。

在进行创业的过程当中,可能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工商注册的方式让自己有一家公司,当然在注册的时候,你会发现究竟要选个人的还是选择公司的,其实从理论的角度上来讲,还是推荐大家选择公司的工商注册,为什么这么说呢?

(1)个体户不能转让,公司可以转让工商注册的过程当中,如果本身都是个体户来进行注册的话,那么基本上他们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并不像公司那样可以转让,根据相关的条例,个体工商户在实际进行经营的过程当中,完全要变更一系列的经营者,而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后,应该由原本的新的经营者重新申办相关的注册登记。

(2)个体户不能开分店,公司可以开分店如果本身在工商注册的过程当中,是一些个体户来经营的相关场所的话,那么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所以说公司不仅仅能够成立了相关的分公司,同时还能够成立子公司,或者是还能成立相关的企业集团。

(3)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公司可以拉投资人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多多少少的也都有着自己的一些投资发展的趋势,目前来看可能这些个体户他们在短时间内经营的过程当中是无法拉来投资人的,而且本身也都是以个人作为整个经营当中的一些相关的承担责任,他们没有股份,没有人愿意和一个个体户来进行投资合伙的。

(4)公司制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如果要进行工商注册的话,那么这样的一种制度在短时间内也已经成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现在如果要做生意谈合作,基本上签下的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司和公司之间来开展的,不管是淘宝还是微信这些互联网的平台,他们全部也都支持公司制的账户,所以说相对公司本身来讲个体户的存在,你就会感觉到越来越弱,而且他们在整个存在的过程当中将有着各种不同的存在标准,甚至现在的这些个体户注册呈现着下滑的局面。

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先注册的商标会受法律保护。在商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出现近似商标申请的机率越来越大。所以,对有需要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来讲,商标这事儿宜早不宜迟,多等一天就会有多一天的注册风险。但是,多数人对商标转让都是一头雾水,今天来给大家讲讲首次注册商标的几个要求,注意这些要求,申请才更容易通过哦!

一件商标,一项申请一次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那这份申请就会驳回作废。一件商标,一项申请申请同一商标只限于一类商品上,即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

这就是说,同一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一件商标,而且还限于一类商品,不能在一份申请中将同一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扩大商品使用范围需另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在该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同类商品上要求扩大商品范围的,应另行申请。

注册商标的商品专用范围以原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为限,扩大了商品范围,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注册商标,改变文字、图形,需重新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以原来已经核定的文字、图形为准,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改变其文字或图形已不属于保护范围,应更新申请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趁早注册商标,可以避免出现商标占用、商标近似等问题,导致企业因注册商标增加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注册效率。

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

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转让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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